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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引用自alex6609 - 寫食記也會被店家告? KiKi屋事件

近來中壢市有一間餐廳「KiKi屋」在PTT上聲名大噪
有網友在部落格上寫了去該店用餐的心得及感想
店家在該部落格上留言, 揚言提告
網友把事情PO上PTT中壢版
KiKi屋事件就此展開.......

轉錄qting68的食記 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qting68/6768430

另一位網友的食記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Pku20kqZGQQWIm6vfXk5uTPVi5k-/article?mid=13381

文章太長擷取部份重點, 內文的圖掛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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『 **在BLOG寫食記 卻被店家威脅(中壢kiki屋)**』 2009/07/05 17:47

服務生態度也是真的很不好呀..我們最後也乖乖付了一成服務費..

飲料也真的是水水的..東西也是呀..這都是事實!!

我從沒想過我有那麼大的影響力.....會讓他們生意不好
也很有誠意道歉了....文章我也改了內容
裡面改成完全沒有提到東西美不美味的問題
我知道自己對吃的東西很主觀...所以我也道歉了..畢竟是我造成店家的困擾
負責人卻說我沒誠意.決定一定要告我....

其實我現在PO這各...是因為負責人希望我公開道歉...
我想表明我真的沒有要毀謗他們...文章寫的只是當時的感覺
也沒有要讓kiki屋生意變不好...
我只是覺得我也道歉了..文章內容也改了
吃東西是我個人的感覺...卻變這樣我也不願意呀!!真沒想到會搞這樣的事端出來
所以我現在這樣公開PO一篇.慎重跟你們道歉!!
希望你們大人不記小人過~不要告我!!


相關事件網頁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lyn-lyn/article?mid=54366&prev=54496&next=54237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!Pku20kqZGQQWIm6vfXk5uTPVi5k-/article?mid=13381
http://tw.myblog.yahoo.com/jw%21QjKbFZSeCRlutRxv1ytn/article?mid=54692


KiKi屋類似的事件在網路上至少有4起
甚至有已經被河蟹掉的
網頁隨便google一下都有
某些網友不想惹事直接刪文+道歉
偏偏這次KiKi屋惹到的是鄉民
怎麼可能善罷甘休


在事件發生後KiKi屋門口貼了這一張公告

因為內容不完全是正面評價
店家就要對網友提告........= =

服務如何和東西好不好吃這是可受公評的事情
店家應該要思考如何改進
而不是在網路上做這些毫無意義的事情
你們不知道惹火鄉民是很恐怖的嗎?
絕對吃不完兜著走


誹謗罪的規定是刑法第310條:
意圖散布於眾,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,為誹謗罪,處一
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散布文字、圖畫犯前項之罪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一千元以下
罰金。
對於所誹謗之事,能證明其為真實者,不罰。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
關者,不在此限。


店家可以拿來告的是刑法第310條
但是第311條的阻卻違法事由:

以善意發表言論,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不罰:
一、因自衛、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。
二、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。
三、對於可受公評之事,而為適當之評論者。
四、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,而為適當之載述者


店家的服務態度,好不好吃皆是可受公評之事,只要不用髒話罵他們
他們要告是自討沒趣!

這家店真是學不乖阿
要倒大楣了都不知道
惹惱鄉民是很恐怖的.....


店家少東說店家尚未開幕
可是~~~~~~~~~~~下面這是什麼?

謊言當場被鄉民戳破
KiKi屋你還有什麼招可以出?

下一個就換DELL要被開刀了吧
這次出包事件被鄉民挖到證據證明他們是故意出包來打知名度的
應該這兩天就會有結果了



這件事情也上了新聞版面

哎呀呀~
你以為買正版商品就有授權你用來進行商業行為嗎
還硬要扯什麼恐嚇
裝可憐是沒用的



由於KiKi屋實在有夠「白目」
鄉民大軍就用mail和電話到三麗鷗去告狀

目前台灣獲得三麗鷗授權的只有
商品授權:鎮金店、OK WAP、Kitty MP3
店舖授權:KILARA     ( 沒有KiKi屋喔   啾咪~>.^ )
空間授權:長榮航空





這一間才是正牌的
http://www.sanrio.com.tw/html/4_news/1_2_detail.php?ID=124&page=0



三麗鷗公司也在他們網站提出了聲明

三麗鷗將不排除採取一切採取法律手段!


這下子換誰要被告阿?
據說三麗鷗的求償一次都是幾百幾千萬的

最後聽說KiKi屋門口已經貼上內部整修了
看來應該是時日無多了吧.....



各位看官,詳情請看→本文引用自alex6609 - 寫食記也會被店家告? KiKi屋事件

本次KiKi屋事件自七月三號原文從PTT中壢版被轉錄到八卦版開始
到今天七月八號三麗鷗提出聲明為止
我從頭看到尾
感覺超爽~

整個鬧劇歷時六天
結局是KiKi屋被鬥倒 


只能說:惹龍惹虎,千萬不要惹到鄉民。



鄉民們在得知此事件之後
不斷有人打電話去問KiKi屋是否有得到三麗鷗(Kitty的台灣代理商)授權
不過店家似乎不知道三麗鷗是什麼
認為鄉民是來鬧的


轉錄鄉民bosskiss00的通話內容

電話一開始 一個男聲

一接電話:

男(台語):哩五瞎咪機搞
(你有什麼指教??)


我:嘿...

男(台語):哩都西ㄟ炸ㄏ一勒嘛
(你就是早上那個嗎?)


我:姆西捏
(不是耶)

男(台語):挖嘎哩共,哩抵網路公黑瞎咪龍喜卵共ㄟ
(我告訴你,你在網路上講那些什麼都是亂講的)


我:阿捏喔?
(這樣喔?)

男(台語):哩盃公瞎咪哩ㄍㄧ嘎灣魯蘇共,灣衣ㄍㄧㄥ掐依楚林阿
(你要說什麼你去跟我們律師講,我們已經請他處理去處理你們)


我:那我可不可以請問一個問題?

男(變回國語):什麼問題你講阿,我們敢開店就是敢這樣做
(超嗆~~~)


我:你們敢開店,那位啥不敢給大家評論??

我:還有~你們有沒有經過三立歐授權阿???? 哩公誇賣~

男:你管我們有沒有授權~有種你來店裡跟我講阿

我:咦~我的問題勒? 你們經過授權了嗎?

接下來就繞在授權這邊打轉


然後就換女的上場了

女:唯~

我:嗯?

女:我們有沒有授權人家三立歐不會管拉

女:我們已經請律師要去告你們了

女:到時候就警察局見拉


我:那你快錄音阿!

女:嗯~~~~~~~~~~~反正我們會請律師去處理拉 你管我們有沒有授權
(詞窮)


我:那三立歐怎麼辦??? 你要不要打電話去問問看他們同不同意

女:我告訴你,你們沒經過我們同意,在網路張貼這些照片最好快點拿下來




女:不然三立歐會抓你!!!!!!!!!!!!!!!


-完-



這............
看來KiKi屋還沒搞清楚事情的狀況

KiKi屋少東
還在自身部落格PO了一篇聲明http://www.wretch.cc/blog/scott78995/32250672&page=4#comments.co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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